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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4-03-04   点击数:

各学院:

为科学全面地评价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,奖励先进,现将2024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和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评定依据

1.依据《河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(校学字〔2018〕41号)开展综合测评,成绩按毕业学年第一学期与前三年(专接本按前一年计、五年制本科按前四年计)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平均值计算;依据《河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》(校学字〔2018〕46号),予以奖励。

2.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成绩以2023年最新成绩为准,需达到及格以上。

3.退役复学学生的奖励政策,依据《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应征入伍鼓励政策》(校学字〔2019〕10号)执行。

二、评定要求

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评审领导小组,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,按程序操作。综合测评结果、奖学金评定结果均需公示,确保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
1.学院实施细则如有更新,请3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赵姣OA系统邮箱。

2.3月18日前,将公示无异议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,导入学工系统报学生处备案。

3.3月28日前,将公示无异议的奖学金评定结果通过学工系统报学校审批。

 

 

附件: 1.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应征入伍鼓励政策

2.毕业生综合测评和外语成绩参考样表

3.学工一体化平台综合测评、奖学金评定操作手册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 生 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4年3月4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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