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科学全面地评价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,奖励先进,现将2024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和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评定依据
1.依据《河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(校学字〔2018〕41号)开展综合测评,成绩按毕业学年第一学期与前三年(专接本按前一年计、五年制本科按前四年计)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平均值计算;依据《河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》(校学字〔2018〕46号),予以奖励。
2.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成绩以2023年最新成绩为准,需达到及格以上。
3.退役复学学生的奖励政策,依据《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应征入伍鼓励政策》(校学字〔2019〕10号)执行。
二、评定要求
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评审领导小组,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,按程序操作。综合测评结果、奖学金评定结果均需公示,确保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1.学院实施细则如有更新,请3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赵姣OA系统邮箱。
2.3月18日前,将公示无异议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,导入学工系统报学生处备案。
3.3月28日前,将公示无异议的奖学金评定结果通过学工系统报学校审批。
附件: 1.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应征入伍鼓励政策
2.毕业生综合测评和外语成绩参考样表
3.学工一体化平台综合测评、奖学金评定操作手册
学 生 处
2024年3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