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省残联、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通知》(冀残联办函〔2019〕51号)要求,请各学院认真核实统计本学院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情况,并于10月26日前将《河北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1纸质版、电子版)和《河北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需求汇总表》(附件2电子版)报送资助管理科,电子版发至黄斐OA系统邮箱。
一、适配对象:
1、本年度新入学(包括专科、本科、研究生层次)的,持有残疾人证的大学生。
2、残疾大学生在当地残联适配过辅助器具,且该辅助器具还在使用年限内的,不在本次适配的范围;
二、适配标准:
由省、市残联共同为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大学生适配轮椅、助行器、助视器、助听器、假肢矫形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。假肢矫形器由省辅具中心统一招标适配指定型号,免费适配。
http://211.68.191.159/uploadfile/2020/1224/20201224104009130.docx
http://211.68.191.159/uploadfile/2020/1224/20201224104010402.docx
学生处
2020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