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加强我省高校学生公寓用电管理的通知》精神,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用电安全,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,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学院要认真学习《河北农业大学公寓管理规定》的相关内容,采取主题班会、专题讲座、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对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,引导学生树立安全用电意识,养成规范用电习惯。各学院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,检查学生用电情况,及时查缴违禁电器。
二、严禁学生在公寓内使用电热杯、热得快、电褥子、电夹板等违禁电器,严禁在宿舍内为电动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,严禁使用无“3C”认证的电器、带有变电功能的插座或设备,严禁在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私拉电线、网线或私接电路,严禁自行变更原有强弱电线路及装置,严禁擅自拆除、迁移、自增宿舍内供电线路及设施,严禁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(盒)和供电线路,违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三、学生发现公共电器设施损坏、宿舍内电源插座弹出、电源线裸露的,应及时在公寓维修登记处报修,多次报修无果的,请拨打供电维修电话(东校区:7521526,西校区:7528064)。
四、提醒学生合理规划宿舍内电源线路,不要把插排放置在床上或者缠绕于床体,避免多个电器共用同一插线板,超负荷容易引起火灾。
五、提醒学生做到人离关灯、切断电源,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或拔离插座,不得长时间通电,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、宿舍长要做好监督带头作用,宿舍内成员要相互监督,提醒身边的同学注意用电安全,坚决杜绝安全隐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