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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处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2-03-14   点击数:

各学院:

为科学全面地评价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,奖励先进,现将2022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和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评定依据

1.依据《河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(校学字〔2018〕41 号)开展综合测评,计算毕业学年第一学期和前三年的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;依据《河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》(校学字〔2018〕46 号),予以奖励。

2.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成绩以 2021 年最新成绩为准,需达到及格以上。

3.退役复学学生的奖励政策,依据《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应征入伍鼓励政策》(校学字〔2019〕10 号)执行。

二、评定要求

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评审领导小组,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,按程序操作。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结果在网上公示不少于3 个工作日,确保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
1.请按照《网报系统操作流程》校验学生学号与银行卡信息,如银行卡信息有误或未激活,需及时在财务系统中更正信息或激活银行卡,以免影响奖学金发放。

2.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,按照示例规范填写《2022 届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核算及奖学金报批表》,于 4 月 5 日前将电子版发至赵姣 OA 系统。

3.为提高工作效率,避免重复工作,请务必按要求在学院公示,核实无误后上报,上报之后不再修改和补交材料。因特殊原因,造成不能按时报送材料的,请提前与学生管理科联系说明原因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生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年3月14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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