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做好特殊时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
疫情防控期间,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详实了解学生情况,积极回应学生需求,及时传达资助政策,发挥好资助工作的育人功效,鼓励学生健康生活、安心学业,与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舟共济、共克时艰,帮助学生顺利度过疫情难关。
二、精准摸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
各学院要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,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、贫困地区、农村地区、边远地区,重点关注建档立卡、低保、特困救助供养、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。
三、救助安排
依据学生资助金使用范围,采取临时困难补助的方式,保障受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。
1.对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冠肺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给予每生4000元的一次性救助。
2.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湖北学生给予每生3000元的一次性救助。
符合上述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由学校审核后统一发放。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,选择最高档救助。